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19年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“双随机一公开”行政监督检查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9-10-29 作者:四川水利厅 点击:
川水函〔2019〕1241号
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:
为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行为,根据《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》(水利部令36号),我厅决定在全省开展2019年水利工程质量乙级检测单位“双随机一公开”监督检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对象和检查方式
全省范围内已取得资质的水利工程质量乙级检测单位,按检测单位总数10%的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。
二、检查内容
(一)是否符合资质等级标准;
(二)是否有涂改、倒卖、出租、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《资质等级证书》的行为;
(三)是否存在转包、违规分包检测业务及租借、挂靠资质的行为;
(四)是否按照有关标准、规程和规定进行检测;
(五)是否按照规定在检测报告上签字盖章,试验数据、检测报告是否真实;
(六)检测仪器设备的运行、检定和校准情况;
(七)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;
(八)对违反法律、法规行为提出整改要求、实施行政处罚。
三、检查时间
2019年11月—12月。
四、检查组人员
检查组由随机抽取的检查人员和质量检测技术专家组成。
五、工作要求
(一)被检查单位应当配合检查组实施现场检查,不得拒绝或者消极对待检查,违者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。
(二)检查工作应秉持公正、客观的工作原则,遵守保密要求,严格依法实施。
(三)检查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廉洁自律。
(四)检查结束后,检查组应当将检查结果现场反馈给被检查单位,并按照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。
四川省水利厅
2019年10月8日